佛法淺談

我見與無我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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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與無我觀(5)

 

聲聞乘無我觀的深入次第

瑜伽行派于聲聞乘解脫道斷除「我見」的觀行方法、次第及證果境界(本文統稱為「無我觀」),皆有較中觀派更仔細的說明。

《瑜伽師地論》于抉擇前段舍利弗所說經典(《雜阿含經》〈一0九〉)的本母「三見滿」說:

複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
 

云何名為三種聖者? 一、正見具足,謂于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  [1]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 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  

云何名為三見圓滿? 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 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云何名為超三種苦? 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  [2]

 

與「我見」相對的是「正見」,在《瑜伽師地論》中有時稱為「無我見」,[3]此處以「無我」的原理統合「正見」。

 

正見的深入次第,有三個層次:

1.加行位(即內凡位)的異生(即凡夫),于隨順無漏的「有漏(無我正)見」圓滿,安住上品無我勝解,能超越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 如論中說:

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 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 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 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

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 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咒、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 又計睹相為祥、不祥。 彼複云何? 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
 

云何違諍所生眾苦? 謂彼輾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

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 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複增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余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 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

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已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淩蔑于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 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

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

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 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 所以者何? 彼于當來,由意樂故,于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 …… 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  [4]

 

以上是以「薩迦耶見」所引生的一切顛倒見,總稱「我見」,就是以《雜阿含經》〈一0九〉中以「于五蘊見是我、異我、相在」顯示的二十種我見為依止,所引生而有的種種惡見、邪見;亦是《成唯識論》所說的「 分別我執」,此處稱「分別薩迦耶見」。

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的加行位凡夫,雖然正見具足,但尚未能斷除「分別我執」的種子(或隨眠),只能壓伏令不起現行。

 

2. 證得聲聞見道之初、二、三果有學位:已經具備無漏正見,斷「見所斷煩惱」(斷「分別我執」之種子與現行),但「修所斷煩惱」還未完全清淨,稱為「未善淨無漏見圓滿」。 他們能超越一切惡趣眾苦。 如論中說:

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于內諸行發生法智,于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余一行。 彼于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 [5]

 

3. 證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無學位):徹底斷除所余之「修所斷煩惱」(斷「俱生我執」之種子與現行),稱為「善清淨無漏見圓滿」,能超越一切後有眾苦。 如論中說:

彼住此(即第二見圓滿)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 [6]

 


[1] 此處「正見具足」,是指加行位得「無我忍」之內凡位;一般「聖者」是指初果以上,《阿毘達磨俱舍論》中說:「暖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忍不墮惡趣,第一入離生。 」(CBETA, T29, no. 1558, p. 120, b23-24) 此處可能因此而將「必至涅槃」的加行位也方便稱為「聖者」。

[2] 《瑜伽師地論》卷88 (CBETA, T30, no. 1579, p. 799, a29-c27)

[3] 《瑜伽師地論》卷92:【複次、無我論師,略有三種正所作事。 何等為三? 謂于苦、集諦所攝行,自相、共相,應正顯了安立無我。 當知此中,顯各各別眾多性故,顯了自相,開示生滅相似性故,顯了共相,是名第一正所作事。 複于無我唯有因行,如其所有雜染、清淨如實顯了。 當知此中,于三種受,緣生三種煩惱,隨眠未能永斷;于其見道,我見、隨眠未能除遣;于其修道,我慢、隨眠未能除遣;于見、慢品能起無明亦未永斷。 未能生起彼對治明,是故不能作苦邊際,如是名為顯示雜染;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顯示清淨,是名第二正所作事。 複于諸行,斷增益我薩迦耶見,依能取實無我正見,如清淨相應實顯了。 此無我見,在異生位,能正攝受聖諦現觀,又能證得諸聖慧眼;在有學位,能得上位盡、無生智;在無學位,能令一切學與無學,見、修所斷所有煩惱無餘永斷。 是故當知此無我見,能令清淨故應顯了,是名第三正所作事。 】(CBETA, T30, no. 1579, p. 823, c13-p. 824, a3)

[4] 《瑜伽師地論》卷88 (CBETA, T30, no. 1579, p. 799, b12-c15)

[5] 《瑜伽師地論》卷88 (CBETA, T30, no. 1579, p. 799, c15-20)

[6] 《瑜伽師地論》卷88 (CBETA, T30, no. 1579, p. 799, c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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