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隨筆

《琅琊隨筆》(74):蕭平實與其兒女是正智出版社的大股東?

01. 知乎文章提出的五大質疑

大陸知乎網站上發佈了一篇名爲《正覺各地講堂真的是屬於「正覺同修會」資產嗎?》【原文鏈接 https://zhuanlan.zhihu.com/p/354729576

文章一共有五個部分,是某位師兄在政府網站上搜尋到的關於正覺同修會的公開資料,先摘錄這篇文章的五大質疑:

一、正覺同修會的公有、受會員監督的資產,被合法轉移到學員無法監督的正覺教育基金會和正覺寺籌備處?

引用文字:「正覺教育基金會」並不是「正覺同修會」底下的機構。「正覺同修會」是社團法人,社團法人需有理事及監事,「正覺教育基金會」是財團法人,財團法人需有董事長及董事。。。。當「正覺同修會」的錢捐贈給「正覺教育基金會」後,「正覺同修會」會員就管不到了,法律上也完全不必公開給「正覺同修會」會員知道。換言之,「正覺同修會」的錢可以經過這種捐贈管道,「合法」轉入「正覺教育基金會」而不受監督,由少數人決定如何運作。

二、「正覺教育基金會」都是義工,爲什麽每年有1 千2 百萬的「管理費用支出」預算?

引用文字:「正覺教育基金會」每年編預算「管理費用支出」約12百萬左右,如果「正覺教育基金會」都是義工,那麼何來的「管理費用支出」呢?還是這些「正覺教育基金會」董監事其實都是有支薪的呢?或者「管理費用支出」運用到何處呢?這許多疑點,都有賴「正覺教育基金會」將財務公開才有機會釐清,目前只能懷疑其用途。

三、如果正智出版社像楊正旭老師説的「沒有賺多少錢」,爲什麽台北圓山講堂地下室内的所有權屬於正智出版社?

引用文字:台北講堂地下室的所有權人,居然是「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如果購買台北講堂地下室的資金是從「正覺同修會」而來,則要去確認是否有經過「正覺同修會」會員大會程序,投票同意將台北講堂地下室的所有權人登記到私人公司。

如果購買台北講堂地下室的資金是從「正覺教育基金會」而來,合理懷疑有法律問題,為何「正覺教育基金會」董監事可以決議同意將「正覺教育基金會」購買的資產登記到私人公司名下呢?

四、「正智出版社」的大股東是蕭平實與其兒子、女兒,外加兩位親教師?

引用文字:「正智出版社」的股份共92%是屬於蕭家人所擁有,所以「正智出版社」視之為蕭導師之私人公司是合理的。還有兩位股東張X貞及楊X旭,這兩位親教師何時成為「正智出版社」股東,以及是否有分配到利潤,或者有將「正智出版社」分配的利潤再捐贈給講堂,則不清楚,但至少這兩位親教師已經不只是不支薪義工那麼單純,而是「正智出版社」的股東。

蕭絜仁佔 44% 、蕭X中 44%、蕭X曲 4%、張X貞 4%、楊X旭 4%

前三位股東蕭絜仁、蕭X中、蕭X曲的登記地址相同:臺北市士林區福志里20鄰中山北路五段6XX巷1X弄3樓。會内同修確認蕭X中與蕭X曲是蕭平實兒子與女兒。

五、「正覺寺籌備處」最後會變成私人的「公司法人」機構?

引用文字:正覺祖師堂與正覺寺玄奘文化宗教園區的所有權人,居然都是私人,雖然自稱為「正覺寺籌備處」,那麼「籌備處」是什麼意思呢?

所謂「籌備處」,是指依據公司法,於公司法人正式成立前可以設立「籌備處」,來執行公司法人相關的權利,換言之,「正覺寺籌備處」就是未來要設立一個公司法人的準備階段,可以進行營利等商業行為。既然「正覺寺籌備處」是未來成立公司法人做準備,那麼「正覺寺籌備處」的股東到底有哪些人呢?未來成立公司法人後,會包含曾經捐款給「正覺寺籌備處」的所有捐款者嗎?如果沒有包含這些捐款者,那又可以合理懷疑其目的就是將「正覺寺」的資產轉到少數股東名下。

 

02. 你捐給正覺的錢,去了哪裏?

正覺學員爲了護持正法、累積福德捐給正覺同修會是的錢有幾個去處:

1. 社團法人佛教正覺同修會:

每年每人繳付2000臺幣會費,目前正覺在台灣大約有1萬會員,過去每年估計有數百萬到接近2千萬臺幣的會費收入。

所有會費和捐款,除了用來印製結緣書,維持講堂運營,其餘的可以通過捐獻合法轉入正覺教育基金會或正覺寺籌備處,如果您有注意過去每年會員大會提供的財務報表,正覺同修會每年的財產盈餘不多,根據政府官網的記錄,從1997-2002年,同修會的總資產只有109萬,到了2003年變成3741萬,這個數字直到2017年都維持不變。

2. 正覺教育基金會:需要報稅的學員會捐給基金會而不是正覺寺籌備處

基金會的資產學員會員無權過問,但是需要向政府提交財務報表。

2006年創辦時,基金會財產總額是4271萬,一年之後的2007年變成7672萬,五年後的2012年總資產增加了幾乎1億臺幣,總額為1億7052萬,這個數字一直到2015年都沒有變動。

3. 正覺寺籌備處:學員主要的捐款對象,尤其是大陸學員。

建寺是大福德,學員大部分的捐獻都流向正覺寺籌備處,尤其是台灣以外無法用捐款扣稅的學員,比如大陸學員所有的捐款都是寫給正覺寺籌備處。教育基金會尚且要向政府提交財務報表,但是錢一旦進入正覺寺籌備處,莫説學員無法監督,因爲無需報稅,連政府都無法監管。

從政府部門的官網資訊來看,如果正覺同修會和正覺教育基金會的總資產額最近多年都沒有增加,可以合理懷疑,大部分的錢是否都流入學員和政府都無法監督的正覺寺籌備處,甚至流入其他私人公司?

4. 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

學員除了捐現款給正覺寺籌備處或基金會,其他非直接的護持就是買書、以及為正智出版社提供各種免費服務。

揭發正智出版社屬於蕭平實私人公司之後,許多蕭平實與正覺教團無條件信任的學員,只要蕭導師將錢全數捐出就沒有任何過失!蕭平實導師不會貪錢,所以我們買書、給正智做免費勞工,本質上就是護持正覺同修會,或是護持三地菩薩蕭平實。有什麽過錯?錢從我們的口袋進入正智再回到正覺同修會,有什麽問題?

——在2020年的會員大會上,楊正旭親教師說:「導師將錢都捐出來了!」

知乎這篇文章指出,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是蕭平實與他的兒女。請問蕭平實和正覺同修會可否拿出具體證據,澄清這是否屬實?

如果導師將錢都捐出了,爲什麽不直接將正智出版社捐出成爲正覺同修會名下的公有財產,爲什麽要將他的兒女以及兩位親教師列爲股東?

在這四位被匿名的股東之中,爲什麽蕭平實的兒子所佔的股份最多,與蕭平實一樣是44%?

如果純屬挂名,一不需要自己家人當股東,二不需要有這麽大的持股比例差異!

如果蕭平實與他的兒女一直是正智大股東,説明什麽問題?

——爲什麽學員出錢出力、而且本應是公有的出版社,不但變成法主蕭平實的私人公司,蕭平實與其兒女竟然還是大股東?變成大家為蕭平實兒女賺錢?

如果蕭平實今日突然往生(前幾年他就曾經突然中風,因爲治療出錯,血壓降得太低,差點往生),正智出版社不就變成蕭平實兒女的私有財產?

——2020-07-26 的會員大會上,楊正旭親教師說:「正智出版社的股東有五位,蕭導師是其中一位,其他四位的名字不方便公布。」

如果楊正旭親教師是持股4%股東之一,爲什麽當日自稱「我只是負責做賬」、覆藏自己是股東的事實?如果楊正旭親教師連自己是股東的事實都隱瞞,憑什麽讓人相信他那些無憑無據的言論?作爲正智出版社的股東而不是單純的「做賬人」,楊正旭親教師有嚴重利益衝突,他為蕭平實所做的辯護有什麽可信度?

——2020-07-26 的會員大會上,楊正旭親教師當衆說:「不方便公開正智出版社股東名字」。

如果光明正大,無可厚非,爲何對所有為出版社做工賣命的學員覆藏這個真相二十多年?是不是不方便跟學員説出「導師和他的兒女是大股東,連我也是小股東」這句話?

——020-07-26 的會員大會上,楊正旭親教師說:「導師從來不過問錢的事情,從來不管正智的事情。」

蕭平實「從來不管正智出版社的事情」,但是他的兒子、女兒竟然都是股東,其兒子還是與蕭平實佔同等股份的大股東,這樣叫做「從來不管正智出版社的事情」?老闆只要保證出版社賺錢並且是自家的就夠了,其餘的有小股東楊正旭親教師和正覺的免費勞工一手包辦?

如果蕭平實兒女可以成爲股東,那麽每一位為正智出版社勞心勞力、做工出錢的學員,爲什麽不可以成爲正智出版社的股東?蕭平實不直接將正智出版社捐給正覺同修會,是因爲捐出了自己無法掌控、自己的兒女無法受益?

——020-07-26 的會員大會上,楊正旭親教師說:「正智是賣三折的價錢給正覺出版社,要說賺錢的話,也是正覺出版社在賺,又不是正智出版社。賺錢的是正覺出版社。」

台灣財務部稅務入口網的資料顯示,正覺出版社的登記營業項目是:實體雜誌及期刊出版( 581211 )與文具零售( 476111 )[1] 而蕭平實的正智出版社私人有限公司的營業範圍是:圖書出版、發行、買賣經銷業務。[2]

如果圖書出版以及買賣經銷根本不屬於正覺出版社的登記營業項目,爲什麽是正覺出版社出書賺錢?賺錢的到底是誰?盈利到底有多少?蕭平實實際捐了多少?我們如何知道蕭平實的家人(股東)和兩位親教師有沒有分攤盈利?

 

03. 總結:還要捐款給「正覺同修會」嗎?還要留在「正覺同修會」嗎?

公器私用、對學員隱瞞覆藏、合法轉移公有的十方財、不向捐款者和長期護持的學員透明財務細節。。。這種行爲是一個深信因果的「開悟菩薩」的行爲?是玄奘菩薩的行爲?爲什麽三地菩薩和正覺教團的「明心菩薩」不讓我們監督查賬,也從未想過保障學員權益,確保護持款是用在弘法建寺上,不是被轉移爲私人財產?

知乎《正覺各地講堂真的是屬於「正覺同修會」資產嗎?》文章的最後一段,給兩岸三地所有學員提出最後的問題:

還要捐款給「正覺同修會」嗎?還要留在「正覺同修會」嗎?

引用文字:如果繼續捐款給「正覺同修會」,那麼「正覺同修會」就可以不再經過會員大會同意,每年幾千萬「合法」捐贈給「正覺教育基金會」。然後,「正覺教育基金會」的董監事少數人,就可以「合法」決議這些資金如何運作,可以購入資產登記到「正覺教育基金會」名下,乃至登記到「正智出版社」私人公司名下,反正,只要董監事會議決議即可「合法」進行。

這樣的財務運作,處處事先避開法律問題,讓一切看起來「合法」,讓「正覺同修會」會員完全沒機會監督,這種行徑可能是「菩薩」的所作所為嗎?正覺可能是「菩薩僧團」嗎?

正覺資產所有權人的證據終於曝光了,大家可以看清楚這些高明的避免監督手法,乃至資產所有權轉移到私人公司以及個人的事實,這些十分可疑的手法,或許大家可以想想這些手法背後的動機及目的,依據事實去判斷:是否還要捐錢給正覺呢?是否還要繼續留在正覺呢?

 

 

附錄 1:以下是台灣學員在留言區對正智出版社的質疑:

——恭敬於佛,舉罪教懺。不敢覆藏。貼到公開懺悔為止。

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為私人公司,長期盜用十方財,佔用同修會講堂當商店,用無薪學員賣書,學員則登錄義工時數,所有参與學員均犯偷盜義工時數罪,明知為私人公司而在講堂賣書屬妄語,覆藏罪。参與編輯校對等學員所犯如前。於書後具名者應屬故犯,屬偷盜重罪,依律五錢以上重罪,等於做五天以上屬重罪,若長期参與屬不可悔重罪,戒體已失,三賢十地皆失,見好相得重受。長期以來所参與學員人數應很多,應清查教令懺悔清靜。

 

——蕭xx一再呼天搶地喊、理直氣壯地喊「正智是我的出版社」!

正智出版社私人公司設立於民國86年06月25日,正覺出版社設立於民國97年01月29日,盜用十方財86年就開始,97年以後仍是盜用十方財。其他股東是誰呢﹖

由很多資料可推:「正智出版社」股東共5人,蕭xx的股份盈餘44%,56%股份盈餘是他老婆跟3個孩子。(若不是,蕭xx可以公開說明)

1. 這44%,56%股份盈餘若「有」全部捐贈給「正覺同修會」或「正覺教育基金會」,還是犯戒,因為盜用十方財先,況且捐贈者也應該是所有會員(講堂大家幾乎都有護持)、參與義工者,不是只有5位股東而已。

2. 這44%,56%股份盈餘若「沒有」全部捐贈給「正覺同修會」或「正覺教育基金會」,肯定是犯戒,惡意盜用十方財。

3. 股東是蕭xx的3個孩子,可能沒受菩薩戒,但盜用十方財,偷盜三寶物,那果報也是很可怕。

4.  被公開指出盜用十方財過失已數月餘,至今仍不說明、不懺悔,變成「故犯」,罪加一等。

5. 盜用十方財之事,網路傳遍,已影響無數人對佛法退失了信心,可能斷了他人的學法因緣,影響無量世。

「戒律院」「法主」都是蕭xx一人,請蕭xx直接回答「有」「沒有」「犯戒」?

 

——正智出版社的盈餘變化過程

1.全捐 (正智書全部都如此寫)

2.改捐350萬 (10幾年前公布欄有公告)

3.偷偷改捐100萬

 

——蕭××動用正覺講堂資源、人員等等,設正智出版社私人公司利其眷屬,扼正覺講堂咽喉於死後50年【按:作者死後繼承人擁有50年的版權】,嚴重違反六合敬,更不信因果,偷盜三寶十方財、三寶物,經大衆舉其罪勸誡而堅不公開懺悔,無法為佛弟子榜樣。

 

——蕭平實居士,請問您財產會裸捐給正覺嗎?

為何您可以公開呼籲學員裸捐? 您是法主,是否也同樣辦理,請您公開說明。

可別說,別人家的孩子是不肖子,所以不要留財產給他們。

我萧家的孩子是寶,不是不肖子,所以要為他們算計,我死後50年都可以從正智撈錢,當然是留給寶貝兒子


[1] https://www.etax.nat.gov.tw/cbes/web/CBES113W1_1

[2] 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CmpyDetail/queryCmpyDetail.do?objectId=SEM5NzQ3NDE4Ng==&banNo=97474186&disj=26D92FA8BDD37EA091A2AFF7BC4D84E4&fh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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