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法義辨正

正覺法義辨正:「六見處」是「六種有漏法」

正覺法義辨正:「六見處」是「六種有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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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覺同修會將《阿含經》「六見處」中的前五見處「六見處」説爲大乘見道修行所證,其中的「第六見處」是有關於「如來藏」。

三乘菩提之入門起信(二) 第129集——六見處是大乘見道所證——蔡禮政[1]

所以,我們曾經也提出,所謂的六見處,其實它是大乘菩薩的見道。我們也曾經這樣子提出這個法義,因為六見處它是一個很重要的法義。可是這個呂姓學者(呂真觀)他也錯誤的把它當成是聲聞見道所證。他認為是聲聞人就可以證得。我們看到這個錯誤很嚴重,為什麼?因為這是菩薩所證?怎麼可以把菩薩所證當成是聲聞所證呢?那不是顛倒了嗎?也因為這樣子,所以說,他把大乘菩薩所證的六見處,放到聲聞見道去了。那大乘見道那邊就沒有東西了。因為他也不懂得真實禪,所以他也沒辦法放真實禪在裡面。所以又把方便禪思放在聲聞見道這一邊,然後大乘見道這邊呢?還是沒有東西。他又把聲聞見道的方便禪思也拿去用一下,可是這樣都是錯誤的。因為方便禪思它是聲聞見道所採用的方法,因為它只是滅六轉識,把這個依他起性滅了,那其他的遍計執性自然就滅了。所以,聲聞見道所用的方便禪思是很簡單,它只是把五陰的集跟滅把它進行觀行,觀察清楚它是如何集的?如何滅的?然後最後再非常地徹底把它滅除、把它滅盡,叫作方便禪思。可是六見處呢?它是除了五陰之外,還有一個對於如來藏、對於法界實相的一種探究。可是這個聲聞人他沒辦法探究。

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 (二)第074集——六見處與真實禪——蔡禮政

這個滅六見之法,其實所說的就是六見處,因為世間人對於五陰的內涵不瞭解,所以就有五個見處,那還有第六個有關於如來藏,他更不瞭解,所以就有六個見處。所以有六個見處可能都錯誤,那是最嚴重的,那是一般的眾生。這個六見處因為很多人不懂,所以 佛陀就要說滅六見之法,就把六種見處都錯誤的人的觀念要把它滅掉,錯誤的觀念要滅掉。

下面舉出阿含經以及阿毗達摩對「六見處」的説明,包括玄奘大師翻譯的《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佛在《雜阿含經》卷六與七中,多次重複「六見處」是多聞聖弟子要觀察的對象。觀察什麽,觀察「六見處」「非我,非我所」,由此觀察而斷我見。

換句話說,「六見處」是凡夫生起我見、我所見的六個處所,是六個修行人斷除邪見時應該觀察的對象,不是聲聞或者菩薩的「所證」:

《雜阿含經》卷6:「「若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見處觀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觀者,於佛所狐疑斷,於法、於僧狐疑斷。是名,比丘!多聞聖弟子不復堪任作身、口、意業,趣三惡道;正使放逸,聖弟子決定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來,作苦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2021.Q4, T02, no. 99, p. 42a14-15)」」

《雜阿含經》卷6:「(一三四)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見處觀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觀者,於苦狐疑斷,於習、滅、道狐疑斷。是名,比丘!多聞聖弟子不復堪任作身、口、意業,趣三惡道……」如是廣說,乃至「作苦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2021.Q4, T02, no. 99, p. 42a16-23)

南傳中部經典中,佛告訴比丘:「六見處」是「未聞之凡夫,不尊重聖者,不知聖者之法、不於聖者法為導…」的人,將色、受、想、行以及識的「思量、欲、反省」執著我「我」或者一種死後可以永存不滅不變的常住法

《中部經典(第1卷-第4卷)》:「諸比丘!此等有六見處,云何為六?諸比丘!是未聞之凡夫,不尊重聖者,不知聖者之法,不於聖者法為導,不尊重真人,不知真人之法,不以真人法為導,以於目:『此是予之物,此是予也,此是予之我。』又,以於目:『此是予之物,此是予,此是予之我。』又,以於目:『此是予之物,此是予,此是予之我也。』又,以於目:『此是予之物,此是予,此是予之我也。』又,此之所見、所聽、所思量、所識、所得、所欲、以意所反省者,亦為『此是予之物、此是予、此是予之我也。』又,此之見處,即——彼是世界,彼是我,彼予死後成為常住、常恆、久遠、非變異法,予是永遠如是存在——以此之見處,觀『此是予之物,此是予、此是予之我。』」(CBETA 2021.Q4, N09, no. 5, pp. 191a09-192a3)

玄奘大師翻譯的《阿毘達磨品類足論》與《阿毘達磨發智論》說,「見處」是有漏法。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6:

見處法云何?謂有漏法。非見處法云何?謂無漏法。見相應法云何?謂八見相應法。見不相應法云何?謂八見不相應法。」(CBETA 2021.Q4, T26, no. 1542, p. 716a12-15)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4:「

「見處」是何義?

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

「非見處」是何義?

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CBETA 2021.Q4, T26, no. 1544, p. 989a2-4)

玄奘大師翻譯的《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38,解釋阿含經的六見處時,同樣指出「見處」是有漏法,是苦諦所攝,應該於「六見處」起正思維,觀察「六見處」非我、非我所

見處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見處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然見處聲說有多處謂此中說。見處是何謂有漏法俱。迦捺陀契經復說。諸所有見諸所有見處。諸所有見纏。諸所有見等起。諸所有見損害。世尊一切悉知悉見。

此中見者謂五見。見處者謂見所緣。見纏者謂見現行。見等起者謂見因。見損害者謂見滅。世尊一切悉知悉見者謂見對治。有作是說。見見處見纏謂苦諦。見等起謂集諦。見損害謂滅諦。世尊一切悉知悉見謂道諦。

阿羅揭陀喻經。復說有【六見處】。

謂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廣說。乃至苾芻。應以正慧觀彼一切非我我所。勿起我慢。諸所有受。乃至廣說。諸所有想。乃至廣說。諸有見聞覺知若得若求。意隨尋伺。乃至廣說。諸有此見。有我有有情有世間。常恒凝住無變易法正如是住。乃至廣說。諸有此見。我應不有。我應非有。我當不有。我當非有。苾芻應以正慧觀彼一切非我我所。勿起我慢。

苾芻應於如是見處取處等。隨觀察無我我所。若能如是則於世間無所執受。乃至廣說。此中諸所有色受想者。即色受想蘊。諸有此見有我有情。乃至廣說。諸有此見我應不有。乃至廣說者。謂行蘊諸有見聞覺知等。謂識蘊。問見聞覺知其義已具。若得若求意隨尋伺。更何所顯。答前廣今略。前別今總。前開今合。前漸今頓。

是謂所顯防諸漏經復作是說。於六見處不正思惟。則於內身隨起一執。諦故住故我有我諦故。住故我無我。我見我。我見無我無我見我。或此有我。有有情。有命者。有生者。有養者。有補特伽羅。有意生。有摩納婆。或無曾當現。於彼彼處已作未作諸善惡業受異熟果。」(CBETA 2021.Q4, T27, no. 1545, p. 713b2-c25)

觀察六見處「非我、非我所」是二乘斷我見的觀行,「第六見處」是一個有漏法,怎麽可能是如來藏?

「見處」這個名詞,在經論裏面就是指「邪見生起的處所」,阿含經用五蘊為分類,《瑜伽師地論》中彌勒菩薩用另一種分類方式(能取、所取)分析「邪見生起的處所」:

《瑜伽師地論》卷95:「我今以我觀察無我。或復即緣能取之事。計無我見。於現法中以其無我分別為我。作是思惟。我今以其無我隨觀昔曾有我。如是且說所取能取差別五相不如正理作意思惟五種見處謂即三世所有諸行分別有我

由於不如理作意產生「五種見處」,認爲三世諸行中有一個我存在。

此外,因爲邪見的緣故,錯誤推論,有些人認爲離開諸行(有爲法)有一個「實我」存在。這個「實我」可以招感輪回的善惡業。

這個被錯誤推理出來的「實我」有很多形式,比如「能作者」、「等作者」、「能起者」,「能生者」……其中的「能作者」就是正覺同修會開悟所證的「持身第八識」。

又復由於【不如正理比度作意。離於諸行分別有我】。彼謂如是所計實我或自能作感後有業。名能作者。或他令作。名等作者。或自能起現法士用。名能起者。或他令起。名等起者。或自己作後有業故。或他令作後有業故。感果異熟。名能生者。或自能起現士用故。或他等起現士用故。得士用果。名等生者。或由自見。或由他見。隨起言說。如是或由自聞覺知。或由他聞覺知。隨起言說。名能說者。或於妻子及奴婢等所有家屬。隨其所應施設教勅令住其處。如是亦復名能說者。或復當來業果已生。名能受者。或於現法諸士夫果已現等生。名等受者。或於過去彼彼生中。造作種種善不善業。今於現法領受種種彼果異熟。名領受者。或有乃至壽量減盡而便夭喪。能捨此蘊。能續餘蘊。若異此者既無有我。云何得成如上所說諸所作事。是名第六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所攝【見處】。如是諸見。且說皆以薩迦耶見。為其自性。能生其餘。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有見趣故。名【見處】。」(CBETA 2021.Q4, T30, no. 1579, p. 841a1-27)

爲什麽上述這些推理臆想能夠成就?這些推理臆想產生的邪見來自意識「不如理作意思維所攝」,都稱爲「見處」。

上述的各種邪見,都是以「薩迦耶見」(身見)為自性,從身見為根源,引發其他邪見。

 

 


[1] https://video.enlighten.org.tw/zh-tw/a/a14/3564-a14_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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