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法義辨正:從《瑜伽師地論》看證得聲聞初果應有的「功德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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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覺同修會對《瑜伽師地論》的錯誤觀念
錯誤觀念一:正覺同修會法主蕭平實與其座下的親教師,一直在書籍、課堂和視頻裏面,對學員和學人宣揚只要能夠錄取「禪三」,可以經由聽聞三地菩薩蕭平實的解説,對「意識或蘊處界無常」心得決定,就能取証聲聞初果。而「禪三」上被蕭平實印證「明心見道」的正覺學員,則是經由比對第八識如來藏的真實與五蘊十八界虛妄,而斷除我見,證得解脫道的初果。
錯誤觀念二:正覺同修會法主蕭平實一直强調彌勒菩薩所造的《瑜伽師地論》,只有大乘開悟見道的菩薩才有能力理解,所以蕭平實只在正覺同修會增上班講解這部論。事實上,《瑜伽師地論》涵蓋五乘——人乘、天乘、聲聞、緣覺、菩薩——適合所有佛弟子閲讀。此論不但不是開悟或見道之後才可讀的内容,相反,其内容是為佛弟子信解大乘、證得大乘見道所造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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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玅下境老和尚對《瑜伽師地論》的簡介
玅境長老注解《瑜伽師地論》前五十卷。【有興趣閲讀《瑜伽師地論》的讀者,可以參考這個鏈接:http://www.mahabodhi.org/class/Yogacarabhumi.htm; http://ybh.chibs.edu.tw/】
趣向三乘的修行者,希求轉凡成聖,趣證涅槃或無上菩提。彌勒菩薩大慈大悲,教化人間凡夫轉凡成聖之道,以漸次教授的方式,從我們能領解、能做到的地方說起,讓我們發道心,知道應該如何起步,既能符合佛的法印又能契機,下手處不會說得太高。
《瑜伽師地論》共一百卷,內容由淺而深、有略有廣,它不是佛法概論,而是全面而詳細的、深刻而有次第的開示了全體佛法。論中闡明一切凡聖的因果──生死的緣起及涅槃的緣起;開示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修行的道次第,將由凡轉聖的過程、條件及方法做了完整詳細的說明,完備地介紹了修行的次第,就如同 一張道次第的詳細地圖,若能循此路徑,則可避免歧途,安全地到達解脫的目的地。所以,本論為有心於聖道者之所必學!
雖然我們是尚未成就聖道的凡夫,但是學習《瑜伽師地論》能建立符合佛意的正知正見,對於一切修行的法門,可以此聖教量作為量尺,不會隨著別人的舌頭轉。若依此起修,即能開展正確的修行,這件事非常希有難得!若是能夠認識《瑜伽師地論》這樣的重要性,即便用多年的時間去學習,也是值得的!
近年來,漢傳佛教徒歡喜靜坐的風氣漸盛,可是不容易取得正確的、圓滿的習禪知識。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入手:第一就是學習天台智者大師的《釋禪波羅蜜》、《摩訶止觀》、《小止觀》。第二就是學習《瑜伽師地論》,尤其〈聲聞地〉中對於靜坐修奢摩他的教授,說得非常詳盡,為其他經論所不能及。其中說到色界四禪、無色界的四空定,以及慈、悲、喜、捨四種三昧等,這是現今我們漢傳佛教徒特別需要努力的部份。所以,歡喜靜坐的人尤其應該學習《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對於聖道次第、禪法等的開示全面而深入,源頭來自於彌勒菩薩。彌勒菩薩是等覺菩薩,是修學聖道已經成功的大聖人,他對我們開示了這個修學聖道及習禪的法門,我們應該百分之百的相信!想要坐禪、成就聖道,應該從這裡開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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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論緣起──無著菩薩
《婆藪槃豆法師傳》節錄 陳天竺三藏法師真諦譯
婆藪槃豆是菩薩根性人,亦於薩婆多部出家,後修定得離欲,思惟空義不能得入,欲自殺身。賓頭羅阿羅漢,在東毘提訶觀見此事,從彼方來,為說小乘空觀。如教觀之,即便得入。雖得小乘空觀,意猶未安,謂理不應止爾。因此乘神通,往兜率多天諮問彌勒菩薩,彌勒菩薩為說大乘空觀,還閻浮提如說思惟,即便得悟,於思惟時地六種動。既得大乘空觀,因此為名,名阿僧伽,阿僧伽譯為無著。爾後數上兜率多天,諮問彌勒大乘經義,彌勒廣為解說,隨有所得,還閻浮提,以己所聞為餘人說。聞者多不生信,無著法師即自發願:「我今欲令眾生信解大乘,唯願大師下閻浮提,解說大乘,令諸眾生皆得信解。」彌勒即如其願,於夜時下閻浮提,放大光明,廣集有緣眾,於說法堂誦出《十七地經》,隨所誦出,隨解其義,經四月夜,解《十七地經》方竟,雖同於一堂聽法,唯無著法師得近彌勒菩薩,餘人但得遙聞。夜共聽彌勒說法,晝時無著法師更為餘人解釋彌勒所說,因此眾人聞信大乘。彌勒菩薩教無著法師修日光三摩提,如說修學,即得此定,從得此定後,昔所未解悉能通達,有所見聞永憶不忘,佛昔所說《華嚴》等諸大乘經悉解義。彌勒於兜率多天,悉為無著法師解說諸大乘經義,法師並悉通達,皆能憶持,後於閻浮提造大乘經優波提舍,解釋佛所說一切大教。
無著菩薩乃是地上菩薩,得未來佛彌勒菩薩親傳《瑜伽師地論》,而且對所學「皆能憶持」。
論題略釋:(節錄自《瑜伽師地論記》)
瑜伽師地論者,茲乃標一部之總名也。
瑜伽:印度本音稱曰「瑜伽」,唐無正名,如「瞿」通九義,無當一名,故置本音。今安瑜伽意亦如是,且就一義名曰「相應」。《釋論》總出體云:「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此中,意說三乘所有境、行、果法並名瑜伽。其境與行、果,其行與果法,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
師:梵言「阿遮羅」,此云「師」。有調化之功、匠物適機、群徒所效之美稱也。《釋論》解云:「三乘行者,由聞思等次第習行,如是瑜伽隨分滿足,展轉調化諸有情故,名瑜伽師。或諸如來證瑜伽滿,隨其所應,持此瑜伽,調化一切聖弟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師。」
地:梵云「步彌」,此云「地」。地,生成住持義也。始自五識,終暨無餘,凡聖因果統無不備,皆具能生成住持,有類於此,云「地」也。
論:梵云「舍薩怛羅」,此云「論」。《釋論》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為論。」《俱舍論》云:「教誡學徒,故稱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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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架構
一、本地分 (卷 1~50.共50卷):略廣分別十七地義
- 五識身相應地——釋前五識
- 意地——釋第六、第七、第八識
- 有尋有伺地——釋欲界及初禪之有漏無漏諸法
- 無尋唯伺地——釋靜慮中間之有漏無漏諸法
- 無尋無伺地——釋第二靜慮以上之有漏無漏諸法
- 三摩呬多地——釋勝定地
- 非三摩呬多地——釋與前相反者
- 有心地——釋除二無心定與無想生之外其餘有心地
- 無心地——釋二無心定與無想生
- 聞所成地——釋由聽聞所生文義之解慧
- 思所成地——釋由思慮所生法相之解慧
- 修所成地——釋由修定所生理事之解慧
- 聲聞地——釋聲聞之種性、發心、修行、得果
- 獨覺地——釋獨覺之種性、發心、修行、得果
- 菩薩地——釋菩薩之種性、發心、修行、得果
- 有餘依地——釋有餘涅槃
- 無餘依地——釋無餘涅槃
二、攝決擇分(卷51~80.共30卷):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隱要義
三、攝釋分 (卷81、82.共 2卷):略攝解釋諸經儀則
四、攝異門分(卷83、84.共 2卷):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
五、攝事分 (卷85~100.共16卷):略攝三藏眾要事義
《瑜伽師地論》註釋:
一、《瑜伽師地論釋》,一卷,最勝子菩薩造。
二、《瑜伽師地論略纂》,十六卷,窺基大師,只解釋至卷六十六,大正43。
三、《瑜伽師地論記》,二十四卷,唐釋遁倫,大正43。
四、《瑜伽師地論演義》,清素法師作,40卷,收錄於宋藏遺珍。
五、《劫章頌》,窺基法師撰(新卍續藏經 47冊)
六、《瑜伽論問答》,日人增賀造(大正65冊)
七、《瑜伽師地分門記》,(大正85冊)
八、《瑜伽論第三十一手記》,談述福慧作(大正85冊)。
九、《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民韓清淨居士。
04. 《瑜伽師地論》卷34 ——初果人的十二種功德受用
根據《瑜伽師地論》所説,一個斷我見、證初果的人,絕對不會有「退轉」於「初果」、「我見復生」的情況,也不會懷疑自己是否斷我見。一個證初果的人有能力根據自己證初果的體驗,宣說四聖諦、因緣法、我見相貌與見道的功德受用。
彌勒菩薩造的《瑜伽師地論》卷34 【本地分 · 聲聞地】裏面,清楚列出一個聲聞修行人證得初果——見道,得「現觀」——必然具備的「果德」。
作爲佛弟子,我們應該用以下標準衡量鑒別自己或他人有沒有斷我見的實質:
《瑜伽師地論》卷34:謂證如是諦現觀故,獲得四智。謂於一切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善推求故,得唯法智,得非斷智,得非常智,得緣生行如幻事智。若行境界由失念故,雖起猛利諸煩惱纏,暫作意時,速疾除遣。又能畢竟不墮惡趣。終不故思違越所學,乃至傍生亦不害命。終不退轉棄捨所學。不復能造五無間業。定知苦樂非自所作、非他所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無因而生。終不求請外道為師,亦不於彼起福田想。於他沙門婆羅門等,終不觀瞻口及顏面,唯自見法、得法、知法、證法源底,越度疑惑,不由他緣,於大師教,非他所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終不妄計世瑞吉祥以為清淨。終不更受第八有生。具足成就四種證淨。如是行者,乃至世第一法已前,名勝解作意。於諸聖諦現觀已後,乃至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名遠離作意。[1]
窺基大師在《瑜伽師地論略纂》指出,上文描述的是聲聞初果人見道所得的「十二種相」。以下將上面這一段關於聲聞見道的十二種果德,用窺基大師的解釋加上白話逐一説明。
1.《瑜伽師地論》卷34:謂證如是諦現觀故,獲得四智。謂於一切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善推求故,得唯法智,得非斷智,得非常智,得緣生行如幻事智。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9:論云「此亦獲得眾多相狀,謂證如是諦現觀故,獲得四智」乃至「下具足成就眾多相狀」以來,明入見道者,有十二種相狀。謂證如是諦現觀故。此二句通下十二處。獲得四智。謂於一切若行、若住諸作意中等,乃至如幻事智。
此第一,明入見道時得四智。四智者:一、唯法智;謂在凡夫時,妄計實我,今入見道除遣實我,但有於法,名「唯法智」。於凡夫時妄計斷、常,今入見道,離計斷、常,即得「非斷、非常智」;此據分別斷見,不論修斷見也。於凡夫時,妄起邪見、見取戒取,今入見道,善推求故,觀見諸法。此由如幻事,無如彼三見等所計。即第一相狀。
白話解釋:「謂證如是諦現觀故」,聲聞或菩薩見道都稱爲「諦現觀」,獲得「四」種「智」慧。
第一種智慧是「唯法智」,就是去除有「實我」的錯覺,照見「色、受、想、行、識」中沒有「我」可得——唯有「色、受、想、行、識」等五蘊,沒有我、人、衆生。
第二、三種智慧是「非斷、非常智」。「非斷」是指有一個五蘊系列的因果相續不斷。「非常」是說一切有為法不是常住不變,而是刹那變動,前一剎那與後一剎那不是一樣的法;因此在五蘊相續和合體中,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我」可得。知道五蘊身心非斷非常的智慧稱為「非斷、非常智」。
第四種是「得緣生行如幻事智」:得初果的聖人觀察一切有爲法因緣所生,「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看清其本質虛妄如幻,沒有恆常不變的本質。
2.《瑜伽師地論》卷34:若行境界由失念故,雖起猛利諸煩惱纏,暫作意時,速疾除遣。
窺基:論云「若行境界由失念故」下至「速疾除遣」以來,第二明失念之時,亦速能離。
白話解釋:「若行境界」,如果在六根六塵的境界上活動時失掉了正念,「雖起猛利諸煩惱纏」,雖然因爲一時的不如理作意生起「猛利的煩惱纏」,只要在非常短暫的時間作意恢復正念「暫作意時,速疾除遣」,正念就會恢復,煩惱馬上除遣。
也就是説,初果聖人也會出現粗重煩惱,但是時間非常短暫,他很快就能夠將粗重煩惱消除,不像凡夫,不能覺察煩惱,一旦失去正念,不可能馬上重拾正念、迅速排除煩惱。
3.《瑜伽師地論》卷34:又能畢竟不墮惡趣。
窺基:此第三,明不生惡趣,惡趣亦得對治道等。
白話解釋:「又能畢竟不墮惡趣」,初果聖人因爲有正念可以調伏除遣猛利的煩惱,加上能夠現見緣起的道理,所以命終一定不會墮落三惡道。
4.《瑜伽師地論》卷34:終不故思違越所學,乃至傍生亦不害命。
窺基:論云「終不故思違越所學」乃至「傍生亦不害命」者,此第四明不犯戒,超十惡過也。
白話解釋:「終不故思違越所學」,得初果的人決對不會故意違犯佛所制定的戒律,「所學」就是戒律;「乃至傍生亦不害命」,比如以殺生戒為例,即使是對「傍生」,也就是動物,也不會隨便傷害。
5.《瑜伽師地論》卷34:終不退轉棄捨所學。
窺基:論云「終不退轉棄捨所學」者,第五明得決定智,故於所學中,必不退轉棄捨所學也。
白話解釋:「終不退轉,棄捨所學」,他道心堅固、無法被動搖,永遠不會退失道心,棄捨自己修學的佛法,退囘凡夫或是變成外道,不信佛法。
6.《瑜伽師地論》卷34:不復能造五無間業。
窺基:論云「不復能造五無間業」者,第六明不造惡業也。
白話解釋:初果聖人不會再造五無間業: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破和合僧,破轉法輪僧,出佛身血。
7.《瑜伽師地論》卷34:定知苦樂非自所作、非他所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無因而生。
窺基:論云「定知苦樂非自所作」乃至「無因而生」,悟諸從緣生法故。遣因中自作等妄計也,此即第七也。
白話解釋:初果人由於實證無我,通達因緣法,確定一切苦、樂、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非自所作」,苦樂不是由「我」(自因)所出生的。「非他所作」的「他」指梵天、「大自在天」,苦樂也不是被一個外在的條件(因)所造。「非自他作」是說不是「自、他」和合所作,不是因爲實有的自己,再加上他」外在的大自在天的能力,共同製造苦樂等事。「非非自他,無因而生」,也不是沒有任何原因就有苦樂等法,而必然是衆多因緣條件具備才有諸法的顯現。
8.《瑜伽師地論》卷34:終不求請外道為師,亦不於彼起福田想。
窺基:論云「終不求請外道為師,亦不於彼起福田想」者,第八明於三寶所,起決定信故,不信邪師。
白話解釋:「終不求請外道為師」,初果聖人因爲具備正知正見,有擇法眼,能夠分辨正確和錯誤的教導,所以不拜外道為師,也不會將他們視爲應該供養的「三寳福田」。
9.《瑜伽師地論》卷34:於他沙門婆羅門等,終不觀瞻口及顏面,唯自見法、得法、知法、證法源底,越度疑惑,不由他緣;於大師教,非他所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
窺基:論云「於他沙門婆羅門等」乃至「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以來,第九明不於沙門婆羅門等,信彼所說,不觀瞻口故。若有顏面,於彼出家受學,此亦不然。唯以法智見、法類智得法。於大師教,生決定信故,於諸法中得無所畏。此如下第九袟中廣解,《對法》第九卷亦解。
白話解釋:「他沙門婆羅門」指一切外道,初果人不會理會思維外道的説法,因爲「唯自見法」,已經經過聞思修、經過止觀,如實證得「苦,集,滅,道」四諦。因爲「證法源底」,如實見到緣起的苦集滅道,所以超過疑惑,對自己的所證沒有任何疑惑。如果有疑惑,肯定不是證初果。
「不由他緣」:見道之後知道證阿羅漢果的修行方向,此外,說法的時候能夠根據自己親證的智慧講解解脫道的修行。
「於大師教,非他所引」,對於佛陀的教導與信心,無論現在還是未來世,都不會改變,不會被外道轉移。
「於諸法中,得無所畏」:對他自己所證悟的苦集滅道四聖諦,非常確定,不畏懼他人的詰問。
10.《瑜伽師地論》卷34:終不妄計世瑞吉祥以為清淨。
窺基:論云「終不妄計世瑞吉祥以為清淨」者,第十明不妄計,唯知佛為清淨也。世瑞吉祥者,謂世人妄計世瑞相,如欲行時見淨水香華,是行時瑞相,又計吉祥,即隨見此瑞法,號為吉祥。今不如是。
白話解釋:「終不妄計吉瑞吉祥」,世間人迷信表相,以表相判斷是否吉祥清净,初果聖人不會用這種方式判斷事情,但以佛為清净。
11.《瑜伽師地論》卷34:終不更受第八有生。
窺基:第十一明唯七生等也。
白話解釋:「終不更受第八有生」是指初果聖人即使再不精進,七返生死必得阿羅漢果,不會再受第八次的生死。
12.《瑜伽師地論》卷34:具足成就四種證淨。如是行者,乃至世第一法已前名勝解作意。於諸聖諦現觀已後,乃至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名遠離作意。
窺基:論云「具足成就四種證淨」者,第十二明證得四不壞淨也。此為十二種得相見道相。
白話解釋:「具足成就四種證淨」是說成就了對「佛、法、僧、戒」不可毀壞的信心和智慧。
05.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六——得「法眼净」時的「十種利益」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六 聲聞初果人得「法眼净」時,得「十種利益」,其中包括對自己和他人的所證都沒有疑惑:
復次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時,當知即得十種勝利。何等為十?
一者、於四聖諦已善見故,說名見法。
二者、隨獲一種沙門果故,說名得法。
三者、於已所證能自了知:我今已盡所有那落迦、傍生、餓鬼,我證預流。乃至廣說。由如是故,說名知法。
四者、得四證淨。於佛法僧如實知故,名遍堅法。
五者、於自所證無惑。
六者、於他所證無疑。
七者、宣說聖諦相應教時,不藉他緣。
八者、不觀他面,不看他口,於此正法毘奈耶中【毘奈耶=戒】,一切他論所不能轉。
九者、記別一切所證解脫,都無所畏。
十者、由二因緣隨入聖教,謂正世俗及第一義故。
06. 總結:
《瑜伽師地論》是三乘共學,不是大乘明心見道的學人才有能力理解的典籍。正覺以外的佛教團體,很多都有講這部論,利益不同程度的修行人。只有在正覺同修會,《瑜伽師地論》才變成「只有證得阿賴耶識」的人才能讀誦的論。
蕭平實和正覺教團將《瑜伽師地論》設定為「增上班特權讀物」有幾個原因:
- 愚民政策:學員本來就不被鼓勵自己讀經,被灌輸未悟者讀不懂經論、會讀錯經論的「邪見」。事實上,經論是寫給所有人閲讀,未悟者對實修實證的部分雖然會有某程度的誤會,但是經論開示的其他内容,比如聞思的理論、法相定義、邪見定義、與上文所説的「見道功德」等等,一切學佛人都應該深思閲讀,掌握正見。
- 篩選聽衆:蕭平實講解的《瑜伽師地論》前後定義矛盾、錯漏百出、望文生義、沒框架、沒條理、雜亂無章,只有已經用護持款和義工時數表忠的「明心菩薩」才比較不會因爲他的無知錯解懷疑他的證量。
- 水平太低:蕭平實篩選聽衆,不公開《瑜伽師地論》的講課視頻,不出書賣錢,以有「密意」或内容太多為藉口,其實只是不想被發現蕭平實的講課與外界講授此論的法師學人,品質太低、膚淺錯亂。佛法本無「密意」,如果正覺認爲有「密意」,可以公開《瑜伽師地論》聲聞地的視頻,或是刪除偶爾才出現的「涉及密意」部分,讓所有人評斷三地菩薩講解的《瑜伽師地論》與外面其他法師學人相比,是什麽程度。
一部涵蓋聲聞乘修行證果的論,怎麽可能只有大乘開悟之人才能閲讀?
最後,聲聞初果見道親證四聖諦,是「自知自作證」,不會對自己的證果不確定。聲聞見道斷除我見、疑見、戒禁取見等三結,悟入四聖諦,由此生起對「佛、法、僧、戒」的四種不壞凈信,對於自己和他人的果證能毫無疑惑,能夠根據自己的所證爲人説法,初果人有這樣的證量,當然不存在退轉和否定自己斷我見的情況。
此外,因爲實證因緣法,現見緣起的道理,所以明確知道自己不會墮入三惡道。
如果以爲只要聽聞他人講解十八界的功能,自己思維、想象、推論一番,覺得自己對「意識無常」、「五蘊十八界無常」心得決定,以爲這樣就斷煩惱、得初果,這種證果,我見定義錯誤而且沒有經過止觀,說得初果見道一定是未證言證的大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