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覺的反思

正覺的反思(1):《壇經注解》的作者真的是釋惟護嗎?

據臺灣佛教正覺同修會學人透露,2017年9月在中國大陸出版的《壇經注解》並非真的是釋惟護所著。 正覺同修會純粹是借用其名在大陸出版書籍。 此事正覺同修會的大陸學員,尤其是深圳地區曾經與釋惟護同班的學員,都有風聞。

 

釋惟護大約是2015年前後被蕭平實居士印證開悟。 諷刺的是,《壇經注解》出版不久,正覺同修會對內宣佈釋惟護變節,離開正覺,另投他師。 蕭導師派人游説他回巢,據聞並無成效。 蕭平實居士為此在增上班對弟子解釋說:釋惟護當日在禪三是哭著求開悟的,所以他大發慈悲,幫他證悟。 豈知他明心後,竟然得到好處轉頭就背叛,出人意料。

 

正覺教團的內部事務,透明度極低,大小事項都列爲高度機密,因此許多學員對正覺到底在做什麽不是道聽途説就是一無所知。 釋惟護事件不是單純的因爲蕭導師看錯了一個人,而是正覺多年來行事作風的必然結果,曝露了正覺決策上、制度上、法義上的各種問題。 筆者以下所述,不是個人看法,而是正覺內部各個階層(包括開悟)的學員對此事的私下質疑與反思:

 

1. 據釋惟護身邊的一些正覺學人透露,開悟不久的釋惟護本身絕無能力寫出《壇經注解》一書。 釋惟護不但被認為沒有著書的能力,其德行也曾經受到其他學員的質疑。 據悉,在禪淨班時,釋惟護已經被其同學舉發常私下未經批准到處説法。 但其親教師一直拒絕相信這些「小報告」。 釋惟護變節後,蕭導師對弟子表示,今日的釋惟護一改當初未開悟未有名聞前的身段,開名貴房車、還有美女相伴。 即使是爲了弘揚佛法,蕭導師選擇把著作權交給一個能力、品德、戒行都有問題的人,是否有造假不實、欺瞞讀者和信衆的問題?

 

2. 著作文章「改換作者」的情況,在正覺屬於「常態」,絕不是單一事件。 有些書籍改名是爲了在大陸出版;有些書籍是團體合作的成果,但只標榜一人,內頁也鮮有附上對任何參與者的感謝;有些文章根本是「張冠李戴」,蕭導師基於某種考量把著作權的給予某些「重要弟子」。 為了弘揚正法,正覺向來的説法是「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法主可以「方便開緣」。 可是這種「方便」一旦開了先例,一旦被合理化,就一定會被濫用。 在正覺,大家説個小謊捏造理由虛報個業績心裏都是覺得自己在為復興佛教建功立業;只要不是正覺所定義的大妄語(未證言證),小小的不誠實似乎都無傷大雅。 比如正覺爲了在大陸地區推廣正法,召集學員在各大網站和社交群組開設匿名假名帳戶寫評論造勢,去某地捐助貧困一點小錢硬要當地的長官做個感謝狀等等,各式各樣無法盡錄。 當一個團體的領導階層可以將這各式各樣的「不誠實」視作平常,下面所有做事的人對弄虛作假的寬容度可想而知。

 

3. 從因果法則來説,書籍出版涉及版稅收益與名聲。 釋惟護可以透過此書獲得財物供養與信衆崇拜。 是否像有些正覺學員所説,因爲蕭導師是法主,所以可以承擔所有因果以及此事所引申的不良後果, 因此無需就此類事情的決策向大衆交代? 若是如此,那就是說在正覺,只要蕭導師認可,就無責可問、也不需對大眾或任何人交代的? 佛陀在世時以六合敬率領僧團,不會出現凡事一人或少數人獨自決策,更不會出現決策有不良後果後,居然無人可以質疑之情況,否則又如何確保僧團的成員身口意行的清淨?

 

4. 若釋惟護如正覺所説,開悟後真的以出家僧人的身份「享用香車美女」,這難免免使人不解,為何一個有大小乘見道證量的「開悟聖人」,其所作所爲如此不堪,連世俗人都不如? 他開悟見道時所斷的煩惱又是什麽? 蕭平實居士判斷大小乘見道的功德與實質的準則是什麼? 這個問題其實一直存在很多開悟的正覺菩薩心中。 追溯根由,大家對此存疑,是因爲很多明心開悟的正覺學員和幹部都知道自己和其他明心「聖者」定力平平(甚至無有定力可言),知見一般。 但是許多人一旦被蕭導師印證開悟後,馬上上升特權階級,自我膨脹、趾高氣揚、一反開悟前的謙遜有禮,對他人展現其勢力與「官威」。 這種現象在正覺非常普遍。

 

6. 正覺中有不少人,尤其是其核心成員,相信蕭導師定力高強且有神通,內部説法是「導師什麽都知道」。 衆所周知,蕭導師平時未必運用神通,但是禪三時必定觀察學員的往世因緣和心性,以及是否具足定力慧力福德等開悟必備的條件。 而且蕭導師本人也不止一次,向學員說自己可以從護法神那裏瞭解下面發生的事情。 釋惟護多次錄取禪三,難道蕭導師都沒有看清其人的德行與修爲? 倘若如此,蕭導師通過神通或定中所見的「影像和境界」,以及護法神等語,是否應該被當成判斷事項的憑據嗎?

 

7. 正覺內部的人都知道正覺向來都有密報系統,用以監控學員,尤其是被正覺認為是可疑的學員。 正覺在大陸的地區幹部,定期向上匯報學員的作爲、甚至寫思想報告。 若某人被告發,正覺會派人進行秘密調查、明察暗訪搜集證據;有勢力有關係與正覺高層或蕭導師走得近的人,都可以私下舉薦或告發他人。 深入正覺的人都知道,高層若認定某人是有問題的,不需直接向被告發的當事人問清楚就會認定他/她「有過失」,連辯解的機會都不給;若高層深信某人,旁人説什麽也是白費。

 

8. 如果親教師和蕭導師的判斷、以及密報系統都無法讓正覺正確評估釋惟護(或任何人)的德行,正覺是否應該反省自己的人事制度和禪三錄取的標準?

 

今年初,大概因爲釋惟護變節一事,蕭導師開始在聼經和增上班上課時一再觸及學人德行有虧的問題,後來還說到自己被高地菩薩警戒要注意弟子的德行,以及不可再「濫慈悲」等等。 釋惟護事件中,蕭導師如果解釋自己是出於「濫慈悲」,這個説法似乎有些牽強。

 

一,大陸學員中,除了釋惟護一定還有不少合乎禪三錄取資格的學員。 蕭導師的「濫慈悲」爲何就沒有更合適的對象?

 

二、讓釋惟護開悟,又選擇他當《壇經注解》的掛名作者,而不用化名假名出書,有可能是爲了借用其出家人的身份在大陸弘法;若是如此,這個「慈悲」背後是否有特殊目的?

 

三、「慈悲」二字乃「拔苦予樂」的意思,經典中看不到 佛陀爲了弘揚其法道,以慈悲為由將證量「贈予」無德之輩。

 

正覺多年來爲了擴充在大陸地區的弘法業務,採用了大量虛僞不實的手段,而對於這些手段所帶來的弊端和禍害,視而不見。

 

我們身處於一個人心浮躁、重利輕義、不擇手段的功利社會。 世俗人仰望佛法,其中一重要原因就是敬重佛門弟子正直不阿、誠實善良。 若一個高舉自己為全球唯一正法的團體,行事、思維、制度都與世俗人世俗機構無異,急功近利、不願腳踏實地按部就班以德服眾,豈不讓世人輕視佛法?

 

蕭導師一再強調佛法清淨背俗。 那麼,如果正覺真的是不可挑戰的唯一正法,為何還需要採用不誠實的手段去壯大聲勢? 而且,正覺一向批評其他宗教團體所作所爲如何不如法不正確,那標榜自己爲全球唯一正法的正覺,豈不應該遵循一個更高或最高的標準,否則何來資格批評他人?

 

今年5月27日的親教師會議中,蕭導師說他領導正覺的方式—法主做最終決定,下位菩薩聽從上位菩薩,若無糾紛法主不幹預各個小組的弘法業務—乃是按照佛世時的先例。

 

首先,經典中, 未曾看見 佛陀允許弟子以不實手法取信世人、光大其法;如上所提及,佛陀以六合敬為原則領導僧團,平等民主,處理事情也都與僧團商量,並一再強調:「我在僧數」,以示自己與僧衆的平等。 相反,正覺的管理制度一向強調聽話服從,而且階級尊卑分明,這些「門風」真的與 佛陀的理念和做法相同?

 

至於蕭導師的「不干預政策」,正覺今日的弘法業務遠比佛世的僧團規模龐大繁雜,如何可以簡單套用兩千多年前管理僧團的方法處理事情? 正覺雖然有一套業務架構,但是團體內部是否有一套合理的、對人事賞罰分明評核公正的管理系統? 這個問題內部的人應該心中有數。

 

本文對事不對人。 筆者不認爲正覺高層和蕭導師發心不良。 但發心善良不等於不會犯錯,不等於犯錯會反省,不等於可以不需要被監督被問責。

事實上,越是有權力有影響力的人越應該被大衆和輿論監督,而不是成爲盲目迷信的物件。 正覺的領導很喜歡告訴下面的人,坐得越高看得越遠,所以在下面做事不要擅自評論長官。 可是我們多年觀察所見,坐得越高的人眼界往往更狹隘,耳朵也只能聽到阿諛奉承和片面失真的「真相」。

 

筆者不公開任何姓名,乃因深入正覺的人都知道正覺向來的「潛規則」:不但會「處理」不聽話、意見多、斗膽公開質疑挑戰的學員,還會將所有與其有關的學員邊緣化處理。

 

佛陀入滅前,阿難悲傷地請問:「佛滅後,我們應如何修道? 以誰為老師? 僧團中,出現惡劣比丘該怎麽辦? ……」

 

佛陀答:「不管現在或我滅後,大眾應依四念住法——身、受、心、法,來自我觀照,一心勤求智慧,所以比丘應以法為依止,除此之外,並無其它可以依止的;而我滅後,戒律就是你們的老師;若有惡比丘,大眾可以默擯來處理……」

 

佛世尊上述的遺訓乃以法為依止,以戒律為師,也就是說佛弟子的言行必須如法如實謹遵律儀,沒有要求佛弟子遵從依止任何人、無條件信任任何僧團領導者的一切教導一切決策,因其地位證量對他/她所有的抉擇不予批評不做質疑。

 

既然是「以戒為師」、「依法不依人」,追求真理的佛弟子自然不應盲從盲信。 唯有勇於質疑一個佛法團體中彼此才能真正做到互相監督、才能實踐真正的和合清淨、才能看清真相貫徹真理。

 

2018年首发于知乎

最后编辑于 2019-08-17

 

 

顯示更多
返回頂部按鈕